各学院(部):
为了加强在建项目的过程管理、提升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质量、搭建教学改革成果的展示平台,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11]1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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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重点项目)、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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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要求
所有项目均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应突显该项目对教学成果奖的支撑、教学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结项时须至少发表CSSCI核心期刊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及项目成果在全省、全国的辐射影响力。其它教学改革项目应突显教学实践改革和学生受益情况(其中一般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时须发表一篇主题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案例;在项目建设期内至少开设一次教学示范课或教学讲座)。
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中汇报,年度检查通过后拨付年度经费。其他项目由所在学院(部门)负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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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程序
(1)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6月21日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并上传网络教学管理平台(http://zjut.zlgc2.chaoxing.com/)。
(2)请各学院(部门)于2022年6月25日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审核。
(3)学校将针对重点项目开展年度检查评审会,校教改重点项目负责人需现场交流项目进展情况、改革成效、现存问题与下一步打算。评审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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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含一般项目、课程思政专项、委托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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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6月21日在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zlgc2.chaoxing.com/)提交结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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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结题简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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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结报告(要求侧重教学改革实践,字数在1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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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书中承诺的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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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题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的扫描件(正式发表、录用通知均可,委托项目无发表论文要求)。
(2)项目所在学院(部门)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将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结题简表》一份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部门)盖章后,于6月2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陶宏,电话:0571-88320442,地址: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3)。
(3) 学校组织汇报答辩,专家评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合格通过、未通过三类。
(4)学校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5)学校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浙工大〔2022〕5号),对按时结题的项目予以奖励。学校鼓励优秀项目继续予以滚动实践、成果推广,培育申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6)2021年立项的校教改项目建设周期至2023年6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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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2023年拟检查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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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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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2023年拟结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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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结题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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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