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答辩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设计与建筑学院   日期: 2023-05-09 阅览: 1856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各学院务必认真抓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现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毕业答辩时间安排:6月12日前完成。请各专业在5月17日前将答辩安排电子稿发给学院秘书,包括答辩分组学生名单,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中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以及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学院汇总后在5月19日前将上述信息报给教务处实践课。学院教学督导组要积极配合专业做好答辩工作。

2.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互检工作。5月2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撰写。6月2日前,学校将组织各学院开展互检工作。

3.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6月2日前由学院组织并完成本院学生毕业论文的首次检测;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指导教师要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参加毕业答辩的论文,要求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若首次检测>20%的须进行论文修改,并进行复检,达到要求后方可申请答辩;复检仍>20%,不予以答辩;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优秀的,要求检测“总文字复制比”≤15%。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对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设计)检测要求。

4.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有关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做好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评阅人”制度和成绩评定有关要求(优秀≤15%,良好≤45%,中等≥30%,及格和不及格≥8%,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初评为“优秀”或“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进行大组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按要求存档、备查。

5.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严把质量关;若在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抽检中,被评议专家评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或“不及格”,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作为教学管理事故论处。

请各专业务必于6月15日前将成绩上传,并将毕业环节工作小结提交给学院,学院汇总后将总结发送至邮箱wangjj@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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