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设计与建筑学院   日期: 2023-03-20 阅览: 792

各系(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2〕4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教师师德高尚,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主讲教师当学期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课程,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无教学事故及学术不端等行为。

2.课程教学内容满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两性一度)要求,体现课程思政教育;考试或考查内容应与课程目标一致,有较好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

3.教学文档齐全完备。理论课程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文档包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设计、课件、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或实验报告)批改情况等;集中开展的本科实践环节教学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践指导记录、实践报告批改等。

4.落实考教分离。同一课程编号的两名主讲教师及以上授课本科课程(实践类课程除外)要求实施考教分离。

5.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课程应按照基本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并获得优秀。

二、评选程序

1.学校、学院(部)直接推荐。学院直接推荐名单已进行遴选汇总和公示,详见附件1。直接推荐课程教学班教师无需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上自主申报。

2.教师自主申报。未进入直接推荐名单的教师个人在前期申报的基础上,于3月17日至3月26日将所有教学文档(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和教案单独上传到指定位置;课件、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以佐证材料方式上传,其中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按成绩分布选择有代表性的3份拍照上传)上传到浙江工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zjut.fanya.chaoxing.com)(详见附件2教师版操作手册)。

教案基本模板见附件2。

3.学院(部)审核推荐。  学院工作小组对教师申请的课程教学班进行综合评价,并按本学期学院可推荐门次数(需扣除学院直接推荐门次数,详见附件4)排序推荐

请各系(部)在3月31日前将系(部)推荐排序提交给学院,学院工作小组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后学院于2023年4月10日前在网络教学平台审核通过,并将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6,电子书面各一份)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4.学校审核。学校组织校内专家,通过调阅教学文档的方式并结合随堂听课等记录,对学院(部)推荐审核的课程进行抽查审核,最终确定“优课优酬”奖励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奖励办法

对于获得“优课优酬”奖励的教师,学校予按照45元/当量的标准核发奖励性课酬。获得本科“优课优酬”奖励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一流本科课程等方面优先考虑。

学校本科“优课优酬”奖励组织工作和评选结果作为年度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专业建设与评估、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学院每年对本院“优课优酬”奖励在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激励作用和成效进行评估分析并持续改进,不断强化“优课优酬”奖励的积极引导作用。

学院联系人:倪超美, 852906954,381526379@qq.com

教务处联系人:毛珣,电话:88320239

 

附件1. 学院优课优酬奖励直接推荐汇总表(2022-2023-1学期)

附件2. 优课优酬申报教师使用版操作手册

附件3. 课程教案参考模板

附件4. 各系(部)可推荐门次数汇总表(扣除已直接推荐门次数)

附件5. 各学院(部)审核推荐汇总表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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