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室):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新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人[2008]18号)文件精神,学校定于9月8日、9日举行为期2天的新教师岗前培训活动(培训内容详见附件)。
一、培训对象
1、2007年9月1日以后进校、未曾参加过培训的新教工,参加8日的培训,其中专任教师必须同时参加9日的培训。
2、2007年9月1日前进校、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条件的讲师,参加9日的培训。
二、培训地点
朝晖校区邵科馆二楼国际会议厅。
三、培训相关要求
1、岗前培训合格是新教师申请主讲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请相关教师准时参加培训活动。
2、培训期间,要求参加培训的教师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所缺席的课程只能参加下一年的培训。
3、请各系部室及时做好通知工作,确保需要参加培训的教师准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学校将给予认证。
艺术学院
2011年9月
附:主讲教师过渡认定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主讲教师过渡认定办法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主讲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办法》(浙工大人[2008]19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主讲教师资格过渡认定工作:
一、认定对象
2007年9月1日前进校,尚未认定主讲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及办法
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目前在教师岗位上并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过渡认定办法如下: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任教师,由教师本人申请,学院(部)审核并确认相关信息后即可申报。
2、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任教师,若2009/2010学年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B及以上等级,或近两学期学评教成绩均位于学校或学院前60%(任教多门课程的教师的排名取平均值),由教师本人申请,学院(部)核查并确定相关信息后即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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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培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