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室):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1]161号)通知精神,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
4.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加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
5.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制度,学校推荐名额为1名,各院(部)原则上推荐1名。
四、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1份,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6月26日前报学院办公室,邮件发送art@zjut.edu.cn。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相关下载:201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材料